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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电子监管药企不能参与招标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凡生产国家基本药物的中标企业须在4月1日前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对基本药物实行“身份证”管理,并按规定网上报送监管码信息,否则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昨日,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东莞市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已进行生产线改造和调试,为监管做好准备。
近年来假药、问题药屡见不鲜,电子信息科技成为了药物监管的新兴手段。去年10月在东莞石龙召开的第五届石龙食品药品打假协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药品监督处副处长孙磊表示,国家医改启动后,基本药物目录上的生产企业,将在所生产的基本药物最小销售包装上喷上(贴上)统一的电子监管码,里面含有基本药物的相关信息。监管码如人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随后国家出台相关文件确保政策落地。 记者昨天从市食药监局方面获悉,目前东莞有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至3月中旬,有2家企业已运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赋码工作,其余6家企业全部加入了国家电子监管网,并取得了电子监管数字证书等,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准备就绪。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利用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对药物进行监管,监管部门通过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的动态监管,而百姓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 的 中 国 药 品 电 子 监 管 网,输入附在国家基本药物最小包装盒上的20位电子监管码,从而确认该药品的真假,若查询到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无该药品信息记录,可向当地药监部门投诉举报。这将为药品防伪、打假、追溯、召回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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