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相关
2011年湖北关于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标识通知
生意社6月13日讯
各相关单位:
我省基本药物配送即将开始。根据《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237号)和《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函[2011]188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为做好我省基本药物配送和药品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1、各配送企业不得配送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基本药物(省增补非目录药品除外);
2、各医疗机构在验收入库基本药物时,对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基本药物(省增补非目录药品除外)不得验收入库,配送企业应无条件接受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