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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召开“药品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专题新闻发布会
  • 商务部召开“药品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专题新闻发布会
     5月6日,商务部召开“药品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秘书局局长兼办公厅副主任沈丹阳主持。发布会实录如下:

      沈丹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早上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发布会,今天专题发布会的主题是有关药品流通“十二五”规划的相关情况。大家知道,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是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的一项新的职能,为了进一步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促进该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近期商务部制定了《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已经于5月初印发。今天我们邀请到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温再兴副司长,来向大家介绍关于《药品流通“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

      下面我们请温司长就《规划纲要》具体情况向大家介绍,然后回答记者的问题。

    展药品流通行业基础性工作。包括其中一项重要的是制定“十二五”时期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商务部的纲要主要是指导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来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的具体规划,所以我们叫做《规划纲要》。商务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在多方面参与制定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规划纲要》已经印发给各位记者。这是商务部拟制定发布的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的专题规划,因为这项工作属于比较迫切的需要。这个规划也是我们从我们目前了解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应该算是第一个关于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没有专题的规划,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新的一项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对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调整优化行业结构和布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和方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配合医改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今天在发布会上,一个是宣布正式发布。下面介绍一下行业的基本情况,再介绍一下《规划纲要》出台的背景,三是简要介绍《规划纲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是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获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149家,下辖门店13.5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5.3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到38.8万多家。2009年,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5684亿元,2000年到2009年10点间年均增长15%,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487亿元,年均增长20%。

      二是发展水平逐步提升。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开始提高。2009年,药品百强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全国药品批发销售总额的70%,连锁经营发展较快,连锁企业门店数已经占到门店总数的三分之一,百强连锁企业销售额占零售企业的39%。

      三是社会作用不断增强。2009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约400万人,占城乡商业服务业就业人数的5%,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就业,各类药店提供销售和服务约130亿人次,较2005年增长33%,在方便群众用药和提供自我保健服务方面功能进一步增强。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成为药品储备和应急配送主体,在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活动,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以及“5 12”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中作出重大贡献。药品流通行业对药品研发和生产的引导作用开始显示,对物流、仓储及相应的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带动性增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多方面原因,药品流通行业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较低。例如我国药品批发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20%,零售前三强仅占全国零售市场销售总额的5.6%,行业平均费用率高达7%,左右,行业的集中度和流通效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是行业发展布局不够合理。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多集中在城市,而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村,零售药店数不到全国的30%,而且平均规模小于城市,边远地区零售药店更少,群众购药困难。

      三是流通秩序有待规范。药品购销领域各类违规经营现象比较突出,部分零售药店出售假劣、国企等不合格药品。部分中药材市场存在药材交易混乱、质量缺乏保障、市场管理缺位等问题。

      二、《规划纲要》的出台背景。

      (一)是制定《规划纲要》是落实医改精神和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的迫切需要。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部是在推动医改的过程中,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的。医改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药品流通行业是医药卫生体系运行的重要环节,所以,其改革的发展也必然是医改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商务部门抓紧落实医改的要求。我们医改文件也提出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惠农便民的药品供应网络。同时,今年是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样的形势下,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调整药品流通行业结构,加快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通过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有效配合医改和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实施,服务和维护好国民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制定《规划纲要》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由于多年来药品流通行业缺乏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及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行业发展存在很多问题。我部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后,行业对我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呼声很高,要求比较迫切。因此,我们通过发布实施《规划纲要》,明确行业发展的目标以及主要任务,指出行业今后发展的方向,逐步解决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我国药品流通体系

      三是制定《规划纲要》是商务部依法履行职责的体现。《药品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2010年6月,中编办根据此规定,明确我部的职责“商务部是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行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行业方式的发展。”所以,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是我部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也是行业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规划纲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是现状与形势。

      《规划纲要》客观分析了药品流通行业的现状和问题,并对行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总体看,就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机遇上来说,一方面,全球药品市场维持快速扩张的态势,另一方面,我国开始向中高收入国家迈进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药品市场增长潜力巨大。同时,医改工作的推进,也将带动药品市场规模的增加,为药品流通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从挑战上来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到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和利益格局的变更,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而药品流通行业是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药养医的体制机制和药品定价、用药制度、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赖于整个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其进展状况在本规划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医改对药品流通行业也提出新的要求,由于行业的基础比较薄弱,总体发展程度较低,管理水平、设备相对落后,人才匮乏,实现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满足医改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仍有一定难度。

      (二)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规划纲要》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总体要求,在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我们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强化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应用。贯穿《规划纲要》的主线是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

      《规划纲要》明确了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要形成网络布局合理,组织化程度显著提升,流通效率不断提高,营销模式不断创新,骨干企业竞争力增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城乡居民用药安全便利,以及满足公共卫生需要的药品流通体系。此外,还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行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的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三分之二以上。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更加健全。领先骨干企业综合实力接近国际分销企业的先进水平。

      (三)是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纲要》提出了八大任务,主要是围绕四个方面提出的。

      一是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考虑到行业长期以来存在“多、小、散、乱”的现状,为适应国内外行业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加强行业规划引导,《规划纲要》提出了几项重要任务,主要包括: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药品法零售网点,合理设置和布局的具体规划,保证药品的供应;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将是否符合行业规划作为行业准入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完善退出制度;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强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药品供应,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覆盖;按照要求做好药品应急保障的工作等等。

      二是发展药品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企业先进经验以及总结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实践成果的基础上,《规划纲要》提出了引导企业发展壮大的几项任务。主要包括: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动现代医药物流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物流功能社会化,有条件的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等等。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创新药品经营模式,发展多元化经营、电子商务等,统筹内外两个市场,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鼓励企业“走出去”。

      三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行业信用建设。长期以来,药品流通行业一直存在着商业贿赂、倒票、走票、挂靠经营等多种问题,流通秩序混乱。为净化流通环境,《规划纲要》将整治与引导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制定完善与流通秩序有关的行业规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全行业的信用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规范流通秩序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行业的基础建设,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由于长期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弱化,行业基础建设十分欠缺,行业的统计数据的全面性、权威性、准确性、纪实性都没有很好的保障;行业标准建设滞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设计,导致现代物流等新型经营方式发展缓慢;对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服务没有明确要求,企业的发展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等等。《规划纲要》提出要从建立行业的标准体系、行业统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建设的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我们提出了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改善发展环境。由于长期以来的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缺位,行业缺乏规范和政策引导,加之药品流通行业与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与行业外部的用药制度设计密切相关,我们在制定《规划纲要》时突出了政策引导和改善发展环境这项保障措施。首先,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其次,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支持行业结构调整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第三,要推动企业充分利用金融手段,改善融资环境;最后,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改革以药补医体制,完善药品定价、采购和医保支付机制,破除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等,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培养人才队伍。多年来,针对药品流通行业的有组织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比较薄弱,为保障《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十分必要。我们已启动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此外,我们还将指导行业协会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在全行业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尤其是加强对药品营销,药学服务等各类人员培训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尽快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以适应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将支持各种理论研究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是发挥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接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以后,我们深深感觉到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支持,也离不开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的大力配合,因此加强部门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四是建立《规划纲要》实施制度保障。商务部层面制定的是《规划纲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需要根据本纲要制定具体规划、才能将纲要内容落到实处。因此我们也明确了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的制度,以促进《规划纲要》的落实。

      最后,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希望大家多做《规划纲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一定能够完成,药品流通行业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谢谢大家。

      沈丹阳:谢谢温司长,刚才温司长就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做了具体详细的介绍,下面看看各位记者有没有需要了解的问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规划纲要》中对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等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的目标,请问这个目标是如何测算的?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商务部会有什么具体措施吗?商务部会对新设的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数量限制吗?谢谢。

      温再兴:《规划纲要》提出的批发、零售连锁发展的具体目标是根据现状及发展速度测算的。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2009年,全国医药商业企业销售额过百亿的企业有8家,前3名分别是705亿元、263亿元和222亿元;过50亿的有18家。按照2000至2009年10年间年均15%左右的增长速度,考虑到今后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将加大的因素,我们预测了批发企业发展的趋势,设定了发展目标。同样,我国药品零售百强连锁企业销售额已占零售企业销售额的39%,连锁门店数占1/3,在《规划纲要》的引领下,经过五年的发展,药品零售连锁也可以达到我们设定的发展目标。上述发展目标在前期征求多方面意见时普遍予以认同。

      关于支持发展的鼓励措施。政府主要是引导,给予资金的支持要符合公共财政支出的要求,即关系到民生的,关系到“三农”的,国家可能会给一些支持。比如说药品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是最薄弱的,成本非常高,因此对基层医药物流基础建设应予以支持。另外,目前农村的药店只占全国药店总量的30%,很多农村没有药店,已有的药店有些药品质量不能保障,我们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我们认为对到农村开办药店应予以资金支持,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另外,关于提高集中度、结构调整,主要以市场配置资源,运用市场化的机制,政府不能采取大包大揽的做法,要通过市场竞争的方法。关于对药品流通企业有没有数量限制的问题,2009年商务部和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当中,明确提到药监部门要根据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控制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地方在制定行业发展具体规划的时候,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人口的变化,特别是现在城镇化的加快,可能会提出合理布局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有关审批部门应参考规划的要求,包括其他一些发展的目标。规划纲要没有对全国提出一个企业数量控制的指标。我们在规划纲要制定征求意见时,协会和一些企业提出在结构调整、兼并重组的过程当中,如果提出硬性的数量限制和距离设置这些要求,会影响到企业跨区域发展和做大做强,因为有些地方会以这个为理由,阻碍外地企业进入本地。

      经济观察报记者:温司长,刚才您也提到国家将会给予支持,我们也有一个总体目标。我想问一下,在今后五年里,基于现在的目标有没有一个测算,今后五年我们为发展药品流通行业总的资金投入会有多大?中央的拨款和地方的配套资金是什么样的比例,现在有没有这样的测算?谢谢。

      温再兴:药品流通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一个行业,改革开放以后,有多种成份、多种所有制进入这个行业,包括国外的企业,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基本上都是放开的,没有什么限制,所以市场化的程度很高。目前国家主要对一些新兴产业有一些政策的支持,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主要依赖市场竞争推动,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培育一些大型的医药商业集团。

      刚才前面讲到规划发展的目标,我们征求相关的行业协会,相关的部门和有关企业,大家对这个发展目标基本上没有不同的意见,至于企业在兼并重组当中投入多少资金,各个企业不一样,现在兼并重组非常活跃,包括外资也进来了,原来外资进入比较少,近期美国的第二大的药品批发企业“康德乐”收购永裕,外资也是很看好这个市场。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刚才温司长在介绍规划主要目的的时候介绍到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您提到药品流通行业一直存在着流通秩序混乱的情况,我们知道在这个过程当中往往给药品增加了流通成本,我想如果我们提高了行业集中度,调整结构之后,对我们的药品价格会不会产生一些影响?在流通规划之外,我们了解到其他部委也在制定药品工业的规划,其实在药品这个行业生产和流通往往是联系非常紧密的,如果我们扶植很强大的流通企业,会不会对生产企业有影响,我们流通规划有没有考虑到跟生产规划有什么联动作用?

      温再兴:关于第一个问题,药品流通行业存在的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是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如在“看病贵”方面对原因有多种的解释,不同的分析。我想以“芦笋片”为例,从出厂价15块卖到200块钱,其中的环节已经揭露得非常清楚,主要是定价的环节把药价定的很高,加上流通环节加价,最后到医院价格涨了10多倍。

      又比如医生开大处方,中间有一些商业贿赂主要是在这个环节产生的,这是由于生产企业太多,一个药品可能有几百家生产,医院是生产企业争夺最重要的终端环节,医生对同一厂家的药开得越多,越能保证它的生产,没有人开它的药,工厂就得关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中间人去运作,这也就是所谓的商业贿赂,这些人跟医院有关系,跟医生有关系,他们中一些挂着医药代表和营销人员的身份,也有一些就是一个自然人。作为大型的批发企业一般不会参与这些事情。对于这些扰乱流通秩序的不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从行业主管部门来讲,要把企业管好,加强行业自律,我们在规划当中有一些措施,比如说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医药代表和营销人员的行为规范,通过这些措施来逐步扭转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生产和流通本来不是必然分开的,现在有很多医药集团既有生产又有流通。生产和流通是上下游的关系,也是合作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促进的,目前工商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有人质疑商务部对药品流通监管的能力,我想问一下商务部的态度?第二个问题,4月1号起,药监局在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实行了电子监管码,基本药物已经全部纳入,我想问一下在药品的流通领域,电子监管码的作用,实施以来的情况,对药物的录入和药品的经销企业的追溯情况怎么样?

      温再兴:首先纠正你提的第一个问题,按照《药品法》和我们的职责,商务部没有承担监管药品质量的职责,因此不存在有没有监管能力的问题。我们负责的是行业管理,主要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对药品质量监管按照《药品法》明确是药监部门。

      第二,药监局实行的电子监管码很有必要。这个环节主要是在生产企业,药厂生产药品的时候,必须要在彩盒上打上监管码,但是进入流通以后,必须有商品编码才能追溯流通的各个环节。目前流通企业的编码不统一,所以在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药品流通商品编码,与药品电子监管码对接,实现全过程追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医药经济报记者:在我们《规划纲要》第三个主要任务当中提到要推动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提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医药流通企业物流的社会化,二是发展第三方物流,如何理解推动医药物流专业化的发展,为什么要推动现在的药品物流批发企业功能的社会化,另外要推动第三方物流,行业当中有没有相关的探索?对于邮政和仓储这样的社会资源进入这样的第三方的医药物流,他们会不会对我们现有的流通企业会带来一些冲击,怎么样来监管他们能符合我们医药物流的标准?谢谢。

      温再兴:关于医药物流的问题,中央国务院医改文件中提出要发展医药现代物流。大家知道药品是特殊商品,与人的生命健康相关,对这个商品为什么国家在实行严格的准入、质量监管的基础上,还要加上现在行业的管理,这就说明这个行业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在食品药品不断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加强药品安全的工作非常重要,必须实行专业化的物流管理。大家知道目前药品在物流仓储方面是比较落后的,包括我们医疗机构的药房,它也是一种传统落后的管理。有些药品仓库的条件和摆放电器百货的仓库条件没有什么差别,但是药是有有效期的,有些必须有温度的控制,需要有冷链。过去发生一些医疗事故,包括一些注射剂和疫苗发生的致命问题,缺乏冷链物流是重要原因之一。这是药品流通的薄弱环节。规划纲要倡导采用信息化和先进的技术改造仓储、物流设施,包括对医疗机构药房的改造。我们推广天坛医院的模式,它的药库是由北京医药股份公司来改造管理,所有的药通过自动化配送,到药房和病房。这样的话药可以不需要储存那么多药品,有一些是零库存,有一些按需要及时的配送。我们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在发展自己现代物流的同时,也可以向医疗机构延伸服务,帮助提升医院药库管理的现代化。

      关于第三方物流的问题,第三方物流是指在医药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外的社会资源,像刚才讲的邮政和社会的仓储物流配送公司,它本身不卖药,专门储存和送药。现在社会分工很细,物流也是一个很大的行业,第三方物流参与药品配送,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提高流通效率,但第三方物流要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仓储设施和运输条件必须符合《药品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经过药监局的认可,所以,规划纲要提出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前提是必须符合药品质量管理的标准。

      中央电视台记者:温司长,您刚才说到药品质量的问题,因为医药的生产企业和医药的流通企业是有区别的,医药企业会在品质上遵守它的规范技术方面的要求,我们在医药流通企业会不会出台相关的技术管理和规范?第二个问题,我们刚才说到冷链物流这一块,因为冷链物流这两年发展得比较快一些,在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在“十二五”的五年当中去规范它、要求它?

      温再兴:刚才前面讲了,药品质量管理的职责是在药监局,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从提升现代物流的能力和水平来保障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在这一方面我们主要是通过制定一些行业标准,今年有三个标准即将陆续发布,一个是《医药物流的服务规范》,二是《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通过第三方或者行业协会组织对药品流通企业物流能力的评估,这样便于有关方面在选择药品配送企业时,凭评估的等级来决定,而不是凭关系,这样有助于保障药品的安全。三是《零售药店的服务规范》,主要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服务行为。

      第二个问题,关于冷链物流方面的发展,我们在发展现代物流当中重点突出是冷链物流,冷链物流不仅涉及到疫苗和其他生物制品,这些特殊的药品管理得很严格,对其他药品也同样需要非常严格的要求。目前相关协会已起草医药冷链物流方面的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听说已经讨论通过,正申请国标委批准。

      沈丹阳:谢谢温司长,也谢谢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