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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政协建议电子监管 大连基本药物将有"身份证"
在政协建议推动下,大连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据悉,到2011年3月31日,大连市中标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将在所生产的基本药物最小销售包装上喷上(贴上)统一的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可对照电子监管码查询到基本药物的相关信息。
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大连市自今年2月开始试点实行基层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后,得到了政协组织的高度关注和跟踪推进。6月,大连市政协组织部分医药界委员与市卫生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一起深入社区医疗机构,就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在大连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委员们了解到,经过多方努力,大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逐步实现与药房持平或略低于药房价格,得到了广大患者的认同,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明显增加。但在改革的进程中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基本药物品种不足、部分常用药不在基本药物范围内,不能充分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一些药品虽被列入基本药物范围,但因停产等原因已经采购不到;个别药品招标价格高于改革实施前的医院药品采购价格等。委员们建议,在尽快补充、改进、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应下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科学实施,建立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程动态监管的全国性网络平台,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委员建议成为政府部门筹划和启动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参考。据介绍,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并由此产生基本药物唯一的“身份证”——电子监管码,附于产品包装上。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后,将依托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建立起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动态监管的全国性网络平台,为药品防伪、打假、追溯、召回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同时,消费者通过电子监管码的查询系统,即可迅速查明药品真伪。(刘艳 记者 吕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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