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公布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日前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与以往标准相比,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以及甲醛等品种。新标准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标准强调,食品用香料、香精在各类食品中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标准列出27种没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法律、法规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新鲜水果、蔬菜、大米、生鲜肉、鲜水产、蜂蜜、饮用纯净水等。
孟庆普 杨杰松
重庆:
为基本药物颁发“身份证”
记者日前从重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重庆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已全部纳入
电子监管网,今后,新生产出的基本药物的最小包装上将全部附上
电子监管码,可以有效降低假药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风险。重庆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马琳介绍,重庆市目前生产基本药物的29家企业和434家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已经全部纳入
电子监管网络,
监管码里包含了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相当于基本药物持有了“电子身份证”。因为是唯一的
监管码,只要是列入了国家或重庆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都可以通过条码来验证药品真伪,能有效降低假药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风险。同时,由于药品监管部门能够对入网药品的流量、流向和库存等进行实时掌控,将有利于加大药品安全质量监管和预警的力度。当发生药害时,也能够通过
电子监管网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