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相关
湖北推行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
湖北推行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 县级在我国行政体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县委书记处于县级权力的核心,权力覆盖面广,用权自由度大,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出现腐败。湖北省近两年推行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县市从5个扩大到今年初的18个,覆盖每个市州。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说:开展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针对的是岗位而不是某个人,不是给县委书记念“紧箍咒”,而是为他们干事创业添加“安全区”。 湖北监利原县委书记杜某主政以后,其子逛街,不少人与其搭讪请吃饭;其妻在荆州住院,绝大多数乡镇和县直部门都派人探望“孝敬”……杜后来在悔过书里称,他就像一辆汽车,方向盘握在别人手里,刹车踩在别人脚下,这辆车的方向就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中。这也是不少县委书记落马后的“真言”:不是我经受不住诱惑,只因身处这个岗位太容易被拉下水。 湖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县委书记握有重大事项决策权和选人用人等核心权力资源,县里方方面面的事情,小到孩子入托,大到县委常委人选,县委书记可以“一锤定音”。 但在现行体制下,县委书记的权力在本县超强,而监督却偏弱。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受贿卖官,涉及100多顶官帽;湖北监利县曾有两任书记“前腐后继”……湖北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一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已经查处的厅级干部中,相当大比例曾任过县委书记,其中不少人就是从县委书记岗位开始“湿脚”。 湖北省委党校一位研究人员说,对县委书记,省纪检机关管得着,但离得远、顾不全;市纪检机关“看得清”但不便管,因为这些县委书记很快会成为市领导,有的本身就是市委常委;来自内部和下级的监督无从谈起。因此普遍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现象。 县委书记容易“出事”,风险在这个特殊的职位,根源在这个岗位有特殊的权力,这才是症结所在。2009年5月湖北省纪委选择黄梅县作为联系点,就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防控深入调研,结合近些年办案的情况,发现县委书记岗位的“雷区”相对比较集中。 湖北省纪委常委肖习平说,防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包括选人用人、公权私用等5个方面。针对县委书记岗位特点及其风险点,尤其是社会上非议比较多的问题,去年9月湖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试行办法,首批选择荆门市掇刀区、秭归县等5个县区市进行试点。 县委书记权力之大,首先体现在“管干部”上。在湖北一些县市采访,常听一些干部说,“用人的事情”只有一把手说了算,社会上诟病最多的就是一把手的初始提名权问题。为此,试行办法规定,在动议阶段,县委书记只提出调整干部的方向原则和基本要求,一般不得指定具体人选和选任范围。在讨论阶段,县委书记不得首先发表对拟任人选的倾向性或主导性意见。同时规定:县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 近些年落马的县委书记,身后多少都有建筑商、老板等有钱人的影子,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等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已成顽症。湖北的试行办法要求“推行县委书记不插手工程招标,土地划拨、拍卖、资产转让置换等制度”。 在预警监督方面,建立县纪委与市州纪委预警防控联系沟通机制,县纪委可以将掌握的县委书记腐败迹象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建立县委书记岗位风险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处置,以及预警处置整改等系列制度,让预警发挥实效。 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说,开展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目的在于加强和完善对县委书记用权的监督和制约,促使县委书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保证干部安全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县域政治生态环境。 推行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湖北省纪委等部门没有预设太多条条框框,鼓励5个试点县市根据本地特点进行探索,重在有效。今年初,又增加了13个县市,覆盖全省各个市州。据了解,省纪委最初选点时,个别县委书记“不愿当典型”,经过半年多运行,他们才渐渐明白:预警防控不是“绊脚石”,而是安全行驶的“指示牌”。 清权力、排查风险是预警防控的基础。过去一些群众不清楚书记到底有哪些权力,由此产生一些误会,掇刀区把区委书记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布,让社会来监督,弥补体制内监督的不足。同时清查出区委书记岗位职权12项、风险点10条,张贴在区委书记王保举办公室,时刻警醒。 抓住关键点,规范县委书记用权流程,从制度设计上不给县委书记“用权犯错”的机会。秭归县绘制了重大决策、选人用人、重大项目建设等权力运行流程图15个,决策权的主体更多的是集体,而非县委书记个人。县委书记罗平烺说:“县委书记要靠制度来‘保护’,一些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县委书记不介入、不干预、不能直接发话,一切按规定来办。” 一些地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班长”一开口,成员们大多随声附和。为改变这种局面,枣阳市、云梦县等规定,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待各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后,书记最后发言。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议事、表决都只有一票。(记者 张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