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限购令或落南京 版调控细则已出台 这回够明白 限价房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四部门下发的通知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也进行了规定,明确指出,商品房的套型面积、套型比例,配建保障房的套数,以及限价商品房的控制性销售价格,都要明明白白地写入合同。从开发商拿地开始,对市场的调控就已经开始。
通知指出,在土地出让前,市、县规划部门就应当会同国土部门,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列入出让合同。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还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同时,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此外,限价商品住房的控制性销售价位,以及商品住房项目中保障房的配建比例、配建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建设条件,也将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合同。
通知还指出,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如果开发商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据了解,2006年国家曾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下套型面积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这个被称为“9070”政策还要求开发商在拿地时,90平方米以下套型所占比例就要写入合同。而在上一轮楼市低谷期,“9070”政策也随之取消。目前重新要求将住宅套数和套型面积,以及中小套型住房的平均面积控制标准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可以从源头控制商品房的有效供应量。防止开发商一味多建大户型,保证普通老百姓能买到面积合适的房子。而限价房控制性价格写入土地合同,也可以直接对限价商品房进行价格监管,确保房价不突破。
老话题,动真格 有违规记录的企业暂停购地
房产、规划部门要对开发企业擅自突破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质量安全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向国土、价格、金融等主管部门通报违法违约企业名单。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和实地检查,在商品房预售和交易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对百姓关注的闲置土地问题,通知也要求各地加快清查和处理,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部门要联合限期查办。
全都盯着呢 房价过高的城市要出“限购令”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立即研究制定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已经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新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其中“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这也是最受关注的。
在省内13个地级市中,南京市出台“限购令”的呼声较高,这条规定意味着该市细则近期必须要出台,不过,是否属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之列,“限购令”能否真的写入细则,仍须地方政府确定。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房价过高的城市,其实国家已有一个初步的名单,各个城市也很清楚,限不限购,过两天便可见分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