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基本住房保障法出台在望(
筹划两年之久的我国首部基本住房保障法规——《住房保障法》,已纳入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有望在2013年前出台。该法规出台后我国住房保障建设将从此有法可依,并从立法上明确政府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的职责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透露,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并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目前,《住房保障法》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委等各方意见,并进行修改和完善。 据悉,该部法规将规定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标准、范围、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住房租赁补贴,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组织落实,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等各方面内容。 住房保障将形成多层覆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征求意见稿在由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讨论定稿后,将经过住建部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人大财经委等多个部委,最终形成草案后提交全国人大。据该人士透露,根据相关立法司法流程,这部法规有望在2013年前出台。 早在今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已有193名人大代表在6个议案中提出,中国现行有关住房保障制度的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目前市场化商品房制度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并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 《住房保障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在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该法规的第一条就已明确提出要保障所有的居住权利,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法案惠及的基本人群主要为中低收入者,并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划分层次,设计不同的产品和制度,以最大可能地保障住有所居。包括住房面积、基本配套设施、质量安全标准,都将有最基本的保障标准。 据了解该法规征求意见稿的住建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已经明确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纳入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也正在征询意见当中,而限价房是否纳入则尚在讨论当中。 参与起草的专家与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住房保障法》广覆盖、分层次、保基本的基本原则已确定,但具体标准和产品体系还在征询意见当中,有观点则认为住房保障系统也应结合当地实际,对基本保障标准的设定因地制宜。 长期性法规利于明确权责 目前,我国在住房保障方面还没有形成全面的法律法规,尽管住建部已下发多部相关文件,但依然缺乏法律依据和政府实施条例。在此前中央下达的各种文件后,曾出现地方政府执行不力等情况,但由于没有现行法律法规,出现住房保障执行不力后各级政府很难被追究相关责任。 参与《住房保障法》起草工作的申卫星就曾表示,在该法规中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如对住房保障执行不力,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一些参与草案制定的人士还曾建议,住房保障体系也应将各环节专门机构的建设规章纳入立法体系,以给予保障性住房在建设、收购、分配和管理等实践环节的法律保障。 “今年以来住建部针对基本住房保障已出台多个文件,但其中既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稳定匀速的增长期,而一些政策尚属于短期政策,应该逐步加强房地产长期制度建设,以防止市场短期内的大起大落。 秦虹表示,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将会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此前各地政府在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中,因缺乏立法保障已经显示出许多弊端,在保障房建设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上,也缺少相关法律层面的规定。在资金保障方面,仅靠短期文件指导也会引起一定的不稳定性。如果能够以立法的形式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确定下来,既有利于约束社会各方面的行为,也将明确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权责。 房地产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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