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74年,洪武七年,朱元璋下了一道圣旨:“京畿民庶之众,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多旧养济院,隘不足容,命于龙江择闲旷之地构260间以处之。从之。”当过和尚、讨过饭的朱重八,下达了封建王朝第一道“保障房”的指令。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更公布了“国六条”,其内容如下:
任何人不得超越等级建房;居民门窗不得使用朱红油漆;庶民住房不得超过三间;功臣宅邸两边可以保留五丈空地;军民房屋不许建成五间或九间;寺观庵院不得使用斗拱。
如今看来,在控制房价方面,朱元璋采取的措施很“穿越”:无非是抑制需求,二套房、三套房不能建,90平方米三居室成为主流;加强保障房建设,让“居者有其屋”。
但朱元璋很快发现,他的“保障房”措施最终流于形式;而“国六条”更逐渐沦为一纸空文。南京的房价迅速失控了,以秦淮河畔的一间房为例,其能卖到六百两银子,而七品官员一年的薪水也不过28两银子,朱元璋时期的房价收入比同样很“穿越”。
朱元璋的房产新政之所以失败,在于:首先随着经济水平的好转,老百姓对房地产的需求,不可能长久被抑制,堵不如疏;其次,保障房建设需要地方政府的全力配合,否则极易流于形式。
以史为鉴,自今年4月份以来,房地产调控力度之大,前所未见。更重要的转变是,住房体系从商品化、市场化的单轨制的体系转化为双轨制,向部分居民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剩下的群体则通过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
显然,上级政府正在将房地产调控的重心转为“高端有限制,中端有需求,低端有保障”,由打击投机性需求转向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但此时,更应注意提高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
保障房在中国特定的历史阶段,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近年来逐步萎缩。以经济适用房为例,其投资额占商品房的比例从2000年的17%逐步下降至2009年的4%左右。保障房的建设,更是雷声大雨点小,其根源在于保障房的建设,既挤占财政收入资金,又占土地,地方政府对其发展往往是积极性有限。
从目前情况来看,保障房与商品房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体系。摩根士丹利的数据表明,以2008年的全国平均数据显示,保障房较商品房价格有44%的折让,一线城市的折扣更大,北京更高达66%,显示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若切实执行保障房的建设,非但得放弃部分卖地收入,还得自己拿钱,而商品房价一旦受到压制,地方政府卖地收入更将减少,而这正是保障房的建设一直低于预计目标的真正原因。
更值得警惕的是,保障房建设应避免走清朝的路子。清朝的保障房建设并非提供给弱势群体,而是提供给旗人,八旗子弟在清朝绝对属于特殊阶层,而偏偏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买到经济适用房。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的保障房沦为有权人士的专宠,这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目前,保障房欠债实在太多。若以重庆市长黄奇帆所说,双轨制中30%保障房、70%商品房为例,以5个人为一户,那么,全国保障房的总需求应该是7800万套,而2010年保障房总共也就580万套,也就是说,7800万套的总需求,需13.44年才能满足。
保障房建设任重道远,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设计运营模式,将之资本化、实业化,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上海市政府正考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进入保障房市场的可行性,或是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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