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是对山东籍商人群体的总称。鲁商的历史犹如其依畔的黄河,源远流长。在其悠久的发展过程中浸润着齐鲁文化的影响,令其有着独特的特点和信念。
齐鲁大地的商业发展可以说肇始于齐国的缔造者姜尚。姜尚,字子牙,就是世人熟知的姜太公,以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伐纣倾商而成为传奇,被武王封为齐侯,是齐国的第一位君主。他为齐国的发展制定了许多适宜的政策,尤其是富国富民的经济政策,为齐国日后的称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史记·齐太世家》记载:“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渔盐之利,而人民多归于齐,齐为大国。”姜太公的经济思想是非常精辟全面的,在《六韬》一书中,他指出:“大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农一其乡则谷足;工一其乡则器足;商一其乡则货足。三宝各安其处,民乃不虑。无乱其乡,无乱其族。三宝全,则国安。”他将农工商一道列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这实际上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协调发展,这是一种非常有远见的经济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姜尚因地制宜,大兴工商,植桑养蚕,得渔盐之利,同时制定合理的货币政策,用行政手段保证财货的均衡流通和合理出入,为齐国工商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齐鲁商业的发达与独特的地理和交通环境也有很大关系。由于地质原因,齐国以桑麻、渔盐为主业。鲁国封地面积小,随着人口的增多,为了生存,也鼓励民众从事工商业。至西汉时期,齐鲁就已出现众多经营大面积桑麻和鱼盐的业主。为弥补“五谷”不足的实际状况,齐国和鲁国的管理者给经商营造了宽松环境,加之齐国、鲁国贯通南北,地处交通要道,这个有利条件更加速了商业的发展。
齐桓公时鼓励贸易,在齐国为商业采取了很多优惠政策。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在蔡丘会盟诸侯,并约定诸侯国间的贸易为商贾提供食宿方便。齐桓公依上卿管仲之计,根据外来商人及马车的数量,分别提供伙食、供给饲料、提供小厮等服务。管仲为使外来商人来齐国都城临淄经商,大量修建驿站。之后,果然如管仲所料,“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晏婴任齐国上大夫时,采取工商业坚守其业的措施,促进发展工商业。到战国时,临淄已成为工商业发达的大都市。
齐鲁之地的商人在长期的经商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成体系的经营之道。这些经验和方法,成为后世商人的参考,也成为我国早期经营管理理论的基础。齐鲁之地的商人在前秦时期就懂得市场上的商品有着“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的规律,提前预见市场发展趋势。洋洋洒洒十万言的经济学巨著《管子》,更是对我国经济思想以至我国古代经济本身的发展起到过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而发源于齐鲁大地的儒家学说,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更是齐鲁文化的核心和主要代表。鲁商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讲究“义字为先、利在其中”,守信誉,重仁义,为他们换来了诚实与信任,赢得了道义上的支持,形成了鲁商经营的优良传统,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齐鲁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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