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钉子户”的偏好与偏见
“钉子户”一般形容那些固执己见、拒不配合建设改造项目的单位及个人,然而不久前一个报道说,江苏扬州的一位徐先生为自己出售钉子的店铺取名时,突发奇想,决定以“钉子户”三字命名,一日,徐老板兴致勃勃地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却被当场驳回,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的理由是,“钉子户”一词在我国现有语言环境下是贬义词,作为字号名称使用,“有悖公序良俗,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
这个真实的故事,足够黑色幽默。商户的偏好与某些官员的偏见,对应在“钉子户”这一词上,恰如其分地反映出基层民众与基层政府的对立。政府部门,特别是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主管部门,对于这一词深恶痛绝,而相当一部分基层民众,却对这一词有着颇为良好的理解,甚至被他们捧为敢于挑战强权的草根英雄。 拆迁,在城市公共建设(或商业开发)与处置民间原有私产方面,已经造成了许多尖锐的利益对立,也引起了一系列情绪化的表达。最终往往以剧烈的对抗收场,同时满足围观者猎奇与起哄的心态。走到这一步,基本上被拆者与强拆方,都是双输的结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最终以对抗收场,只能说是理性沟通的失败。无论商业性开发还是公益性开发,本质是对原住民权利的剥夺,明显具有强制交易的特征,然而近七八年来,地方政府拆迁政策方面的一再变换不定,也使得基层围绕拆迁的矛盾层出不穷,有些地区已成社会顽疾。近日又曝光出的占路数年钉子户案例,以往热捧钉子户的网络舆情又有相反的变化。社会舆论就是这样,当拆迁户被强拆时,民众联想到自己的弱势地位而同情被拆迁人,第二天当他们被堵在路上时,又大骂钉子户的贪得无厌,同时也批评地方政府的不作为。 让我们回顾一下北京中心区的拆迁成本这些年是如何上升的吧,从2005年前后,拆迁价款1万元/平方米左右,到2007年暴涨到2万至3万元/平方米,2009年已达到4万至5万元/平方米,到今年已上升到近7万元/平方米,极端的拆迁还有10万多/平方米的,如此令人吃惊的涨幅,远远超过同期商品房价格的涨幅。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况,也大同小异。拆迁费用的跳涨,直接导致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飞涨,与土地招拍挂市场的竞价上涨,形成了一个多么良性的呼应啊。这种跳涨,让城市房产持有者与未持有者之间的财富差距飞速拉开,形成一道断层式的高墙,高墙的此端是突然暴富的原住民和房产持有者,高墙另一端是涌动的刚需和正在发酵的愤懑。 当市中心的钉子户还在坚守自己的堡垒时,城市郊区的村民们正在玩着另一种投资游戏:种田远不如种房子,一夜之间农家小院消失了,翻建成二层三层,甚至七八层,大多为丑陋的危楼,全部是违章建设。自己无实力翻建者,则引入违章房投资方,待拆迁时与投资方利润分成。于是在城市近郊一夜间因拆暴富者不计其数。 快速的城市化与社会发展,让更多的人相信一夜暴富不是神话,于是鼓励更多的人成为“钉子户”,成为违章建设者。还有多少人相信勤劳工作、守法奉公可以致富的? 回到本文之初讲的这个例子,在城市改建中,社会道德的标准已发生严重错位。将城市改造中的拆迁对抗无限上纲,把本来的利益之争泛道德化,对钉子户的污蔑与吹捧,都是反理性的情绪化表述。要知道违章建筑的大行其道、拆迁户的漫天要价也是土地成本推高的重要推手。在社会转型期,拆迁户、开发商、购房者甚至地方政府,谁都没有天然的道德制高点,都是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博弈行为。 房地产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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