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新政昨晚出炉 不论户籍限新购一套房 停止执行购房补贴 第3套房及以上停发房贷
一份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古脑儿提出了四大部分22条意见。
这份《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提出: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从购房者角度,可以这样来理解:无论你是杭州人,或是外地人,原来没房子,在杭州只能买一套;原来有多套房子,在杭州还能再买一套房,但也仅此一套。《实施意见》,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投资客,这是一记重拳
焦点新政:只能新购一套房
在杭州房产新政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新政解读:无可否认,此条款出台,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一记重拳。但记者看到,此条款中的一个“新”字也十分引人注意。
“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和“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虽然一字之差,但有很大差别。
它们的差别就在于,不管是无房户还是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他们都能再新买一套房,但也仅此一套。
200万的房子,少了26000元购房补贴
焦点新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
本次房产新政中还明确规定,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对于杭州动辄百万一套的房子来说,购房补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新政解读:对于购买自住房的购房者来说,相较之前的政策,新政之后购房补贴相差多少,购房者又要多交多少钱?
我们先来看一下之前的房产政策。根据今年1月份出台的房产政策,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可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的购房补贴。
以购买一套100平方米价值200万的房子(首套住房)为例,按照之前的房产政策,原先的购房补贴为200万×1.3%=26000元,现在就没了。
外地人买杭州房,没缴“税”拿不到房贷
焦点新政: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在本次的房产新政中,明确提出了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除了商业信贷,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也是落实“差别化”。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
另外,还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已申报房屋,必须“一房一价”
焦点新政: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新盘涨价须报备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要全面规范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时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
新政解读:也就是说,对于已经申报的房屋价格,必须“一房一价”,开发商不能坐地起价,随意调价,如果销售价格需要上浮,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另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今年市区要建540万m2保障性住房
焦点新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0年市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拆迁安置房)540万平方米,通过收购、采购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时,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管理模式、准入退出机制等。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也要加大了。杭州将认真落实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对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企业进行曝光,并规定其至少在1年内不得参加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要是出现“囤地”等闲置土地行为,将得到清理——杭州将依法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收回的闲置土地符合城市规划的,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初见“房22条”大家都有话说
杭州没有改变预售标准
浙江郡原地产市场总监
赵春蕾
我也刚看到杭州的细则,总体来说,杭州还比较理性、温和。与上海、宁波相比,杭州也“限购”,但并没有一刀切地把所有外地人都排除在外。与其说是“限购”,不如说是“限贷”来得更为准确。
另外杭州的实施意见里面也明确了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要规范商品房预售条件,但从内容上看,没有像宁波那样提出要“建筑主体结构完成三分之一及以上”才能申领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杭州没有改变预售标准,这对增加市场房源供应量是有好处的。
遏制投机性购房很必要
杭州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王征
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适当的调控没什么不好,说得直白一点,吃房地产这碗饭的人,都希望这碗饭能吃得长久,所以遏制投机性购房是必须的。
作为开发商,我们也乐意与客户分享产品的价值增长,但我们并不希望看到井喷式的消费暴涨。
这次政策调控主要是针对住宅市场的,但也给商业地产的开发商一个重新审视自己的机会,对我们来说,这不是一个很坏的结果。
如果要限购,不要一刀切
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虞晓芬
这次杭州市的实施意见基本上还是延续了以往的逻辑,并没有特别严厉的条款,还是有所保留的。
其实我个人认为如果杭州要“限购”,不是一刀切地限制外地人购房,而应该限制不在杭州创业或生活的外地人购房。
担心引发负面暗示
浙大光华法学院教授
方立新
杭州新政提出“新购房限购一套”。政策的本意是限制投资,但是,我担心引发负面效应。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确实一户只有一套房。目前新政对新购房做出限制,会不会给他们一种负面暗示,只能再买一套了,那么千方百计趁早再买上一套。本报记者詹丽华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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