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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纯银:房价问责什么时候才能不喊空号


刘纯银:房价问责什么时候才能不喊空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决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10月12日《海峡导报》)


  国庆节前夕,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国家有关部委再次出台措施,包括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等。正如媒体报道所说:此次楼市调控力度逐日加码,充分说明前段时间房价回暖的迹象和民众恐慌的情绪已经引起国务院高层的重视,多部委调控措施以“组合拳”形式出台,表明了政府捍卫政策公信力的决心,更是对近期房价反弹迹象一次目的明确的反击。


  尽管今年4月份的“新国十条”曾表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然而,从近几月的现实情况看,不少省市并非没有真正做到这一点,以致我国不少城市房价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继续上涨。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政策,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市场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解决地方政府和中央调控的一致性问题,增加地方政府落实中央调控措施的主动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取得预期调控成果。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又在于要把房价问责制落到实处,否则,就难以走出屡调屡涨的怪圈,也让百姓对政府楼市调控失去信心。